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(六城罚决〔2024〕4号)-ag九游会官方网站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城管局发布时间:2024-04-07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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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处罚名称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处罚依据 | 处罚内容 | 罚款金额(万元) | 处罚决定日期 | 执行情况 |
1 |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| 六城罚决 〔2024〕4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四条 | 1.限期补办相关规划批准手续;2.处徽盐·龙湖湾项目南大门、北大门、东大门以及门卫室建设工程造价(397484元)7%的罚款,合计人民币27823.88元 | 2.782388 | 2024-4-1 | 罚款已全部缴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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