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(六城罚决〔2024〕6、7号)-ag九游会官方网站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城管局发布时间:2024-04-11 15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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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处罚名称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处罚依据 | 处罚内容 | 罚款金额(万元) | 处罚决定日期 | 执行情况 |
1 |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| 六城罚决 〔2024〕6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四条 | 1.限期补办相关规划批准手续;2.处振兴·溪境东区项目地块内西大门建设工程造价(194229.39元)7%的罚款,合计人民币13596.06元 | 1.359606 | 2024-4-3 | 罚款已全部缴纳 |
2 |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 | 六城罚决 〔2024〕7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四条 | 1.限期补办相关规划批准手续;2.处振兴·溪境东区项目地块内39#楼西南侧开闭所建设工程造价(201500元)7%的罚款,合计人民币14105元 | 1.4105 | 2024-4-3 | 罚款已全部缴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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