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字解读】《六安市城管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-ag九游会官方网站
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城管局发布时间:2022-01-04 15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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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制定背景

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。2021年6月3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,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,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四种方式(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审批服务)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;各地区、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改革实施工作,调整优化业务流程,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,改造升级信息系统,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、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。2021年8月24日,省政府印发《安徽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》(皖政〔2021〕39号),要求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“照后减证”和简化审批,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全面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。

为此,根据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(建审函〔2021〕159号)和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》(六政办〔2021〕25号),我局对《六安市城管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进行重新修订,旨在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、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,为推动破解市场主体“准入不准营”、“办照容易办证难”问题提供有力支撑。

二、制定意义

实施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、省委省政府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决策部署,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,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,创新事中事后监管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。对构建简约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,全面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

三、起草、修订依据和过程

依据主要包括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《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《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皖政〔2021〕39号)、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建审函〔2021〕159号)、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<安徽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六政办〔2021〕25号)等。

为起草好《方案》,市城管局成立工作专班,系统学习调研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。通过上下对接、分工协同,结合城管工作实际,于2021年4月初起草了《方案》讨论稿,并与县区主管部门座谈,征求群众意见。

2021年4月底,市城管局书面征求县区主管部门、局属相关单位意见,共征求到意见建议9条,采纳4条。

2021年5月18日《方案》以“六城管〔2021〕56号”文件印发实施。

2021年9月底,按照国务院《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》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(建审函〔2021〕159号)及《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》(六政办〔2021〕25号)要求,市城管局围绕改革总体目标、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,按照职责分工,组织专班人员对《方案》进行重新修订。修改内容主要包括《涉改事项清单》、《进一步优化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服务举措》、《从事生活垃圾(含粪便)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》、《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细则》等。经讨论,形成《方案》(修订版)讨论稿并完善。

2021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,市城管局先后2次书面征求金安区、裕安区、市开发区城管局和金安区、裕安区、市开发区住建局(分局)及局属相关单位意见。经充分吸纳意见建议,完成了《方案》(修订版)送审稿。  

2021年12月下旬,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《方案》(修订版)送审稿讨论会,予以进一步修改、完善。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,2021年12月31日,《六安市城管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(六城管函〔2021〕197号)正式印发实施,并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四、工作目标

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,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,建立简约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,逐步构建明规矩于前、寓监管于中、施重处于后和政府定标准、企业作承诺、过程强监管、失信严惩戒的审批监管机制,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。

五、主要内容

《方案》内容分为总体目标、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三部分。

1.明确改革指导思想、政策理论依据、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。

2.明确改革主要任务。一是确定涉改事项清单2项(即:“从事生活垃圾(含粪便)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审批”和“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”);二是明确改革举措。对“从事生活垃圾(含粪便)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服务审批”、“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”事项分别采取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;三是明确优化服务举措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细则。

3.提出深化政务服务“一网一门一次”改革要求。

4.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。一是要健全完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、重点监管、“互联网 监管”、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;二是要及时归集共享“协同监管平台”、“双公示”平台、“综合监管系统”平台相关业务信息,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。

5.明确改革具体要求,确保改革工作扎实、有序推进。

六、创新举措

一是申请人愿意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并承诺已具备许可条件的,经形式审查后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;

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。要求主动精简申请材料,压减审批时限,实行容缺受理和电子化审批;

三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。健全完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、重点监管、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体系,落实主体责任。

四是依法做好信息公开,确保数据资源互通共享。

七、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考虑
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强化部门分工协同协作,加强上下对接和业务指导,确保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;

二是强化工作落实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落实落细改革举措,有效加强监督问责,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;

三是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。深化政务公开,通过政务服务平台、局门户网站公布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内容和举措,提高公众知晓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,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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